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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公开选拔处级干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07-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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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公开选拔处级干部工作方案

 

 

    结合医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北京中医药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经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12个岗位的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岗位设置及干部职数

    本次处级干部公开选拔,医院共设12个职能部门,具体岗位及职数如下 :

    1.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1人

    2.人事处处长1人

    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主任(处长)1人

    4.医务处处长1人

    5.护理部主任1人

    6.药学部主任1人

    7.教育处处长1人

    8.科研处处长1人

    9.财务处处长1人

    10.保卫部(处)部长(处长)1人

    11.后勤保障处处长1人

    12.社会工作部主任1人

    三、任职条件及资格

    凡北京中医药大学、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医院正式在职职工、符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参加此次公开选拔。

    (一)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志献身党的医疗教育事业,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讲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相应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公道正派,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讲党性,顾全局,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基本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含)以上工龄。 

    2.具有大学(含)以上学历。

    3.具有三年(含)以上正科级或业务科室主任(含主持工作副主任、负责人)岗位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工作年限和任职经历可适当放宽。

    4.年龄要求:截止2014年6月30日,男性不满57周岁(含)、女性不满52周岁(含);对于现任校管处级干部年龄放宽至男不满58周岁(含)、女不满55周岁(含)。

    5.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达到干部培训的要求。

    6.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7.身体健康。

    (三)特殊岗位任职资格

    1.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纪委办公室、保卫部、教育处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

    2.医务处教育处科研处岗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药学部护理部岗位要求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财务处岗位要求具有财务系列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需求

    根据大学党委批复,公布岗位需求和职数、任用条件和资格、任用程序等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报名时间拟定为2014年7月15日至7月21日。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2个职位,并须注明是否服从调配。报名请填写《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可在医院网站公告栏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在2014年7月21日17:00前将《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推荐需在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后,填写《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与其他材料一并上报党委院长办公室。

    资格审查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和纪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于7月22-28日,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医院党政联席会报告资格审查情况,同时将审查情况报告大学党委。

    (三)民主推荐

    召开民主推荐会,对拟聘岗位候选人进行民主推荐。

    1.推荐会时间及地点:医院民主推荐会拟定于2014年7月29日下午2:00在二楼多功能厅召开。

    2.会议程序:

    候选人做应聘陈述,时间为5分钟;候选人现场回答提问,时间为5分钟;参会人填写民主推荐表;投票。

    3.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同一岗位有二人以上竞聘者,其发言次序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2)因参加单位和人员较多,且拟聘岗位所在单位人员轮流参会,故请各参会部门的召集人要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参会人员,保证按时参会。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到会的发言人和参会人,即视为放弃应聘或投票权。

    (3)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安排会前投票或会后补投票。

    4.计票过程中,对该岗位所在部门人员和非本部门人员的意见分别统计。

    (四)组织考察

    医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在民主推荐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察人选。经民主推荐结果及拟考察人选上报大学党委确认。 

    8月4日—8月8日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拟任人选、公示及发文任命

    1.讨论决定。医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综合推荐情况和考察情况确定各处级岗位的拟任人选,上报大学党委。

    2.任职前公示。根据大学党委批复意见,依照有关制度,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经党政联席会研究,报大学党委发文任命。

    五、有关说明

    1.轮岗:在同一岗位上任期满两届的干部原则上需要轮岗。

    2.因年龄原因不能参加此次聘任的处级干部,若考核合格,经学校党委批准,医院将安排做专项工作,原职级待遇不变。

    3.经竞争上岗程序未产生合适人选或无人应聘的岗位,可根据情况,决定暂时空缺或按规定程序任命。

    4.换届工作运行期间,除了在换届工作的资格审查、考察谈话、计票、讨论决定程序中涉及本人的情况下执行个人回避原则之外,各单位、各部门现任处级干部及报名应聘的其他人员照常履行职责。

    六、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选拔处级干部工作,是对医院广大干部职工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又一次考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工作的参与者,以及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行为。

    公开选拔工作期间,医院纪委将全程开通举报电话、邮箱,并设置意见箱。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严肃处理,报名人员一律取消竞聘资格,并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七、联系方式

    党委办公室:

    办公地点:安外小关51号综合楼309

    联系电话:52075228 

    联系人:乔克

    电子邮箱:zydsy@126.com

    纪委办公室

    办公地点:安外小关51号综合楼310

    联系电话:52075205

    联系人:刘钊

    电子邮箱:zydsy@126.com

    信箱:住院楼北侧一层

 

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