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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专题

医改问答

改革后,是否持医生药方,可以在社区医院就能取到所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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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扩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品种。通过“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实现基层 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采购目录的上下一致,为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方便患者就医取药。

        基层机构与二三级大医院药品上下联动后,基层反映集中几个 药品,如用于降低血糖的“格华止”(二甲双胍片)因原政策限制不能进入基层医疗机构销售,本次阳光采购后患者均可在家门口的基层机构就医取药,与此同时还享有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如“格 华止”的降价幅度达到了8.9%。

        此次医药分开改革,社区与大医院在可采购品种上实现了统一,社区能够采购到大医院的所有药品;社区就医的医事服务费更低,报销比例则更高,普通门诊自费仅需1元钱;加之,北京 市人力社保局也出台了社区与大医院用药医保报销目录统一的利好政策,对于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来说,社区就医取药,确实越来越方便。

        但是,这并不等同于所有药品均能在社区使用。药品的使用 在满足患者需求的基础上,还须坚持医疗质量与用药安全原则, 坚持基本药物优先原则,首先对四类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 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四类慢性疾病)稳定用药给予社区“长 处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