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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08年度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课题招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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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课题招标通知

     2008年度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课题招标即日起开始受理。学校科研基金主要用于培育有发展前景和开拓创新的育种项目,是我校科技苗圃工程,其目的在于扶持我校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基础、临床、应用研究的前期工作,培育新人材、新项目,推动项目升级,为今后申报国家各级各类项目奠定必要的基础。凡符合下列资助范围的项目均可申报。
    一、资助范围
1. 为争取国家和各部委的重点科技计划进行的预研项目。
2. 属于前沿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并可望获得突破的前期研究项目。
3. 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可望取得一定成果的应用开发前期研究项目。
4. 我校弱势研究领域,需扶持的研究项目。
5. 针灸推拿、药膳食疗、健康保健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学校在职教职员工,除人文社科类研究、管理科学研究、第三附属医院教师、资助范围第5项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
2. 目前正在承担校级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包括吕亚芳基金项目、学校党建项目)。2006年以前承担各类校级课题,未结题或延期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3. 本次招标不受理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4. 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起止日期为2009年1月——2010年1月。
5. 详细列出经费预算、支出明细。
6. 经费资助强度每项5000元左右。
7. 按学校科研项目申请书格式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书一式4份。
8. 基层单位签署意见,井加盖单位公章。
9. 各二级单位上报时需交一份项目申报清单电子版。
10. 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11. 校级课题经费专款专用,课题负责人需严格遵守。
    三、二级单位立项要求
    为了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解决我校科研经费不足的现状,根据二级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的要求,本年度招标仍允许二级单位利用本单位的科研经费资助本单位部分有前景的落选项目,作为校级课题立项,但不允许使用教育经费、专项经费和国家拨付的科研经费。科研与产业管理处将有限度地进行受理.且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单位出具科研经费资助证明,经主管科研的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经二级单位认真评审、盖章后,上报我处审批并存档备案。
3、 服从学校课题管理规定,纳入校级课题管理。
4、 符合本年度的申报要求,科研成果归学校所有。
根据历年来校级课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保证资助项目的完成质量,经费的合理使用。本年度校级课题招标将对申报经费严格审查,请申请人在填写经费预算时,要合理列出课题研究支出预算,详细写明支出名目,填写不明细的申请书一律不受理。课题立项后,填写计划任务书经费时应合理、规范、科学,否则将扣除不合理的预算经费。今后学校将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经费支出预算体系,课题结题时,学校将严格按照课题组列出的经费支出预算进行审核。请二级部门主管科研的领导和科研秘书严格把关和管理,认真做好形式审查,按规定时间准时上报。

联系人;  王志刚    电话:  64286472


                                   科技与产业管理处
                                     2008年4月7日
标书请于5月7日前交到科教处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科教处
                                            2008年4月7日

2008年校级课题标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