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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保温阻燃彩钢房屋改造工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括:本工程位于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内三个区域,分别为体检中心二层、保健科、综合教研室。现要求在不破坏原有水、电、暖气、地面的前提下将原有彩钢板结构拆除,按照现行技术规范重新搭建钢架及彩钢板结构;内用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保温材料填充。安装门窗及五金配件。

1.2招标范围:

1.2.1 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范围。

1.2.2根据医院的要求完成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

1.2.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员按相关要求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管理人员必须与未来派驻现场的人员完全相同,施工期间未征得发包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1.2.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计划开工日期: 签订合同后立刻开工;

计划总工期: 20 日历天。

1.4 其他要求:该项目要求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条件下,加强实施期间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近两年内,至少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的土建工程。

(5)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

2.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 投标报名

3.1请投标人于2015年 4 月 15 日至2015年 4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在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后勤处动力科 进行投标报名。

3.2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函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钢架结构质量证明书、彩钢板产品质量证明书、保温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报价和报价说明,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施工组织方案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单位须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肆份。投标书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4 月 21 日13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后勤处动力科 。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51号

邮 编: 100029

联 系 人: 徐鹏

电 话: 52075457

18701560905

传 真: 52075200

电子邮件: bzysfydlk@163.com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