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污水站污泥及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
1. 招标范围及其他要求
1.1 项目概括:本工程位于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医院内所有化粪池,污水池的清运、清掏、疏通。要求清掏公司对化粪池每季度清掏两次;每年清掏八次。要求清掏公司对污水池每年清掏两次;如化粪池发生溢满等相关问题,做到随叫随到。
1.2其他要求:
1.2.1根据医院的要求完成相关招标任务及其他任务。
1.2.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员按相关要求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管理人员必须与未来派驻现场的人员完全相同,施工期间未征得发包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1.2.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计划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
计划总工期: 一年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经营范围为管道维修、建筑物清洁服务等内容的营业执照。
(3)清掏人员具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近两年内,至少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万以上的清掏服务项目。
(4)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
2.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 报名
3.1请投标人于2016年 6 月 2 日至2016年 6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在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后勤处动力科 进行报名。
3.2报名文件的组成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清掏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金额5万元以上)。
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51号
邮 编: 100029
联 系 人: 徐鹏
电 话: 52075457
18701560905
传 真: 52075200
电子邮件: bzysfydlk@163.com